韩浩月

异地办护照,为何不能惠及所有人?

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3月30日《北京青年报》)


办理护照和签证,要回户口所在地,赶上工作人员不上班或电脑系统故障,办证者要等候甚至要再跑一趟,曾经为了一纸护照要跑断腿的状况,因为公安部新出台的这项便民措施,得到了改善,但值得注意地是,就近办理护照和签证,还需要持有居住证。


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申领门槛的降低,使得居住证不再高高在上,在市县一级城市,获得居住证,比办理暂住证并不难多少。


但在一线城市,居住证的申领难度仍然很高,比如北京,就需要九个步骤,实际需要递交的材料,会将一大部分人阻挡在门外。这意味着,即便公安部出台了可在居住地申办护照,但对数量庞大的、无法办法居住证的人来说,仍然是一项只可远观、无法受益的规定,对比申领居住证的难度,跑腿回老家办理护照,显然要简单得多。


护照和签证可异地办理,说明在技术层面上的难题,已经得到了彻底解决。异地申办,公安部门可以做到掌握申办者的身份资料、相关信息,判断是否合乎办理的要求。居住证的存在,只不过是证实申领者的就业、住所、纳税等信息,是经过审验的,这些信息可起到参考作用,但不应成为决定性作用,如果申领者能提供办理护照与签证所需的所有资料,那么是否拥有居住证,就不应该成为障碍。


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办理,近年来已经简化手续,持身份证和户口薄,提供照片,一般人均可轻松办理。异地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本意是为了解决人们来回奔波劳苦,但因为居住证这一附加条件,使得这一政策无法惠及所有人,而只能使得一部分人感受到政策变化带来的便利,有违规定出台的初衷。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捆绑居住证的必要性与否,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得到验证。期望这一令人感到欣慰的政策,能够早日真正做到把门槛降到最低,让所有有条件获得护照与签证的人,能在异地顺畅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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